《2015年永嘉縣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浙政發〔2013〕59號)、《溫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4—2017年)》(溫政發〔2014〕41號)、《2015年溫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溫大氣辦函〔2015〕11號)和《永嘉縣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4—2017年)》(永政辦發〔2014〕42號)等精神,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貫徹落實生態化戰略,以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為抓手,深入實施能源結構調整、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產業結構調整、城市煙塵和揚塵控制、農村廢氣控制六大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聯防聯控機制,確保PM2.5年均濃度較2014年下降3.0%以上,重污染天氣有所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二、主要措施和任務(一)調整能源結構
1.控制非電煤炭消費總量。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15年力爭煤炭消費總量較2012年下降3.5%。嚴把涉煤新建項目準入,嚴格要求新增煤炭消費項目要通過能源結構優化與淘汰落后產能等削減煤炭消費存量措施,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集中供熱熱電聯產和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系統(IGCC)外,禁止審批國家禁止的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實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2.創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上塘中心城區建成區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不再審批燃燒高污染燃料工業鍋爐,天然氣覆蓋區域內基本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
3.推進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和煤改氣。加快推進全縣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建設方案,建設和完善熱網工程,全縣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基本完成集中供熱,不可行的要出具不可行報告。建成區天然氣覆蓋范圍內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非建成區淘汰6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全縣淘汰燃煤鍋爐99臺。
4.發展清潔能源。強化天然氣綜合利用,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汽車加氣站建設,新建省級天然氣管道約30公里。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進一步發展。5.嚴格節能措施。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二)防治機動車污染1.加強機動車管理。建立完善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嚴格新車和轉入機動車準入,強化機動車登記、檢測、維修和報廢全過程管理和環保標志管理。加快推進機動車環保檢測和信息管理體系建設,建成加載減速法檢測體系,積極推進公安、環保部門信息共享。進一步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全年淘汰黃標車6740輛,交通運輸部門對全縣所有營運黃標車列出淘汰計劃,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黃標車全部淘汰。
2.提升燃油品質。2015年底前,全縣全面供應國Ⅴ標準汽、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禁止銷售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強化油氣回收長效監管。3.大力發展清潔交通。采取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廣應用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每年新增或更新公共汽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30%以上。繼續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增加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船的使用。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積極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油品提升等工作。
4.實施道路暢通工程。大力推進綠色交通,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公交專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步行和自行車交通配置率達95%以上,步行和自行車交通完好率達90%以上。加快公交優先戰略,全縣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提高2個百分點。(三)治理工業污染
1.實施脫硫脫硝工程。加快推進脫硫脫硝工程,啟動實施永嘉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永嘉造紙企業鍋爐煙氣清潔排放技術改造。2.治理工業煙粉塵。化工等重污染行業企業全面完成煙粉塵深度治理,達到新標準要求,全面完成無組織排放煙粉塵封閉式管理或抑塵設施的建設。所有10蒸噸/小時以上(不含)的燃煤鍋爐、工業窯爐除塵設施提標改造全面完成并通過驗收,2015年10月1日前,10蒸噸/小時以上蒸汽鍋爐要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省控重點企業與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煙氣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3.實施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加快落實《永嘉縣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實施方案》,完成合成革等重點行業的整治驗收規范、最佳可行技術和環境管理指南編制。專項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基礎調查與重點源篩選,完成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重點行業的VOCs排放清單編制。化工行業全面完成VOCs污染治理;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完成率達到60%。建成一批VOCs污染治理示范企業。(四)調整產業布局與結構
1.嚴格產業準入。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全縣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壓縮成型生物質燃料鍋爐,建成區以外,鼓勵以壓縮成型生物質為燃料的鍋爐項目建設。
2.優化區域布局。加快實施建成區內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提升方案,建成區基本完成大氣重污染企業關停或搬遷工作。3.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制訂實施減量置換方案,實施差別電價、水價和排污費等政策,引導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加大對化工、合成革等大氣重污染企業淘汰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力爭全年淘汰改造落后產能企業4家,騰出用能0.3萬噸標準煤。
4.推行清潔生產。鼓勵開展自愿清潔生產審核,力爭創建1家綠色企業。全面完成全縣電鍍等重點行業的53家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5.發展循環經濟。以工業循環經濟“733”工程為示范,在化工、印染、造紙等行業全面推進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構建循環產業鏈。同時,逐步建立和完善工業循環經濟考核評價體系。
6.化解過剩產能。制訂出臺《永嘉縣部分產能過剩行業產能置換辦法》,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行業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者減量置換。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過剩產能。7.高效利用煤炭。在工業鍋爐和工業窯爐等重點領域,推動相關企業提升技術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加強產業融合,綜合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實現控煤減煤。
(五)整治城市揚塵和煙塵1.控制施工揚塵。認真落實《永嘉縣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施工建筑工地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面積達80萬平方米。積極創建綠色工地,實施施工工地封閉管理,做到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砂土覆蓋、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沖凈且密閉、暫不開發的場地綠化、外腳手架密目式安全網安裝“七個100%”落實。建立健全對違法違規企業的長效制約機制,因揚塵受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在縣住建局網站予以公示。
2.控制道路揚塵。健全環衛收運體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實現密閉運輸,建筑垃圾運輸車100%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強化道路揚塵治理,逐步減少城區裸露地面積,探索建立城鄉一體的道路路面保潔機制,著力提高城鎮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建成區次干道以上道路機掃率達到85%,其中城市主干路達到100%,建成區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45%以上。3.控制餐飲油煙。深入落實《浙江省餐飲油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餐飲油煙監管聯動機制,全面完成有排污許可證餐飲單位油煙治理,建立健全定期清洗和長效監管制度。
4.控制城市煙塵污染。鞏固提升煙塵控制區建設,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工業邊角料。嚴格控制露天燒烤。加大煙花爆竹禁放力度,嚴禁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外燃放煙花爆竹。企業煤堆場和卸煤場所實施封閉管理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
5.控制裝修廢氣污染。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溶劑含量限值標準,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涂料強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裝修倡導使用水性涂料,限制淘汰涂料,嚴禁使用溶劑型涂料。全縣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水性涂料使用率達75%。
(六)控制農村廢氣污染1.禁止秸稈焚燒。深入推進秸稈及農作物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快推進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飼料化、能源化等形式的綜合利用,總結推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先進經驗,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實行全行政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監管機制,力爭區域著火點進一步下降。
2.控制農業氨污染。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大力推廣有機肥,著力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農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揮發量,完成測土配方施肥47.5萬畝次,推廣商品有機肥1.1萬噸,實現化肥減量452噸。3.實施采礦粉塵防治和廢棄礦山治理。礦山企業全面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和粉塵控制措施, 60%的礦山按照《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達標運行。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國省道公路、鐵路、主要河道兩側可視范圍內廢棄礦山治理率達到60%以上,縣級公路與河道兩側可視范圍內達到40%以上。全縣重點廢棄礦山治理點共2處,完成治理率達到40%以上。
4.實施綠化造林工程。推動綠化造林工程,力爭造林更新面積達到30610畝。繼續深化平原綠化行動,完成平原綠化800畝以上。加快全縣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確保6600畝建設任務。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政府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齊抓、區域聯防、單位施治、全民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防治大氣污染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聯動。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目標,嚴格獎懲措施,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嚴格督查考核。按照《溫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加強環境空氣質量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各專項行動牽頭部門做好專項工作進展情況總結,每季度向縣大氣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報送年度工作總結。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期評估,對年度計劃中的重點任務和重點項目進行督查,對措施不力的部門進行督辦。抓緊出臺目標責任、工作通報、信息公開、考核督辦、約束激勵等工作機制,協同推進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三)強化激勵機制。創新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價格、信貸、用地等政策措施,實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煙粉塵減排電價,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有效推進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利用。財政要加大投入,對黃標車淘汰、燃煤鍋爐淘汰、有機廢氣污染治理,機動車油改氣,新能源汽車投放使用,“兩高”行業企業退出等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
(四)強化監管執法。配合人大常委會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結合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專項執法月活動以及各項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加大對廢氣污染企業的執法監管力度,嚴懲大氣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重點企業以及生活源污染源的監管,對未達到廢氣提標改造要求的企業,要嚴格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治理;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五)加強預警應急。開展環境空氣PM2.5年均濃度任務目標預警,必要時采取區域減排停排行動。繼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做好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評估工作。制定工作制度、開展應急演練、明確工作流程,確保應急響應及時、有效。依據大氣重污染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大氣重污染信息報告工作,定期匯總大氣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情況,總結應對經驗,及時報送月報和季報信息。
(六)強化科技支撐。深入開展大氣復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關,加強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特征、形成機制、來源分析、健康影響、大氣污染預報和治理技術等方面的基礎性研究,并提出操作性高、針對性強的對策措施。大力引進培養新興產業、生態環保產業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團隊。發展環保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積極開發推廣脫硫脫硝、高效除塵、VOCs治理等關鍵技術,創新發展清潔能源,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以重點示范工程建設帶動重點行業節能環保水平提升。
附件:
1.2015年永嘉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清單
2.2015年永嘉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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